設計采用兩種方案,方案1:爐后排水明渠通過排水箱涵上跨引水明渠,后排入護岸外側排水明渠排放,箱涵中心軸線垂直于引水明渠軸線。方案2:爐后排水明渠通過排水箱涵上跨引水明渠后直接排放,箱涵中心軸線與引水明渠軸線成38°斜角。
分別對方案1和方案2進行概算比較,方案2比方案1可節約投資約200萬,方案2排水工藝更加合理,并且方案1占用較多的海域面積,容易引起排水口附近的泥沙淤積。 終設計選用方案2,考慮引水明渠工藝要求,明渠中盡量減少支墩,且支墩平行于明渠中心軸線,以免影響水流流態,缺點是排水箱涵結構斷面形式較為復雜。